Skip to main content
What's New

向政府各局及部门供应公共云端服务

数字政策办公室已制订一份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名单供各决策局及部门(下称「局/部门」)采购公共云端服务时参考。各局/部门可透过名单向超过50个服务供应商采购公共云端服务。这些供应商共提供超过400项云端服务。这项采购安排为云端服务供应商(包括中小企)提供了很多商机,让他们更方便参与政府的采购活动。此外,各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已初步接纳采用一套标准条款及条件,作为日后订立服务合约的基础。各局/部门如需要采购有关服务,除了按照政府现行采购程序外,还可参考上述名单,更方便地邀请供应商报价和发出订单。

有关采购机制主要适用于为个人提供办公室自动化服务而采购「软件即服务」的事宜,例如采购巿场上已推出有关(a)办公室;(b)协作;(c)通讯;(d)备份及复原;以及(e)电子化公共参与(即社交媒体)等服务的软件,以应付个别人员及局/部门的需要。

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所提供的云端服务共分为四个类别,分别为类别一:生产力应用、类别二:商业应用、类别三:云端资讯科技服务,以及类别四:社交媒体应用。

有了这项表列供应商名单的安排后,各局/部门可根据「按次付费」原则采购有关服务,并可从中取得效益,包括可更灵活地处理采购工作、提升系统的能力、减低一笔过及维修的费用,以及加快推出应用资讯科技解决方案。

各局/部门可透过政府公共云端服务处理有不同保安要求的资料,并可采用不同的保安功能,例如把传送中和储存/暂存的资料加密、双重认证及多重认证、局部资料储存,以符合有关资料的特定保安要求。

数字政策办公室已设立管理机制,以确保服务质素,并定期更新名单。表列供应商亦可因应云端运算的迅速发展,向政府提出加入新服务、改变现有服务或剔除过时的服务,惟有关要求须由数字政策办公室批核。另外,有意成为政府公共云端服务的供应商,现可于任何时间申请列入供应商的名单内。

目前,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可按订购方式向政府提供以下四类公共云端服务:

(一)生产力应用(「办公室工具及套件」、「文件及内容管理」和「协作、会议」为必须提供的项目);

(二)商业应用(「电邮」为必须提供的项目) ;

(三)云端资讯科技服务(「备份和复修」为必须提供的项目);以及

(四)社交媒体应用(「图片托管/分享」和「录像托管/分享」为必须提供的项目)。

如何成为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

凡有兴趣为政府提供云端服务,并具备最少一年提供云端服务经验的供应商,可填写以下资料申请列入供应商的名单内。

  1. 「申请列入供应商名单」的申请表格,表明申请者同意:(i)接纳采用一套标准条款及条件(附件B), 及(ii) 发放所提供的服务和其参考价目以供局/部门作内部参考;及
  2. 「附件E」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或已公布的资料以陈述其提供的服务连同参考价目等,以及阐明申请者如何能够符合「附件C」内第1.1和2.1的要求。
申请表格/有关资料(只提供英文版)
1. 申请列入供应商名单
申请列入供应商名单
2. 附件 A
3. 附件 B
4. 附件 C
5. 附件 D
6. 附件 E
附件 E

一般来说,申请者可提交拟纳入任何服务类别中任何必须提供的项目的申请。有关申请会按个别必须提供的项目的要求来评核。

申请列入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名单是免费的,申请书可以电邮至 (GPCS-Admin@digitalpolicy.gov.hk).

数字政策办公室会审核接获的申请书。待提交的证明文件查证后,供应商如获接纳,即可列入政府公共云端服务供应商名单内并以电邮通知。政府公共云端服务已有一套简明的调控及监察机制。当服务供应商收到政府的采购订单时,应给我们提供订单上有关的统计资料。根据这些统计资料,各局/部门将定期及按需要向我们汇报服务供应商的表现。假若服务供应商或其特定的服务未能达到预期的要求,我们会考虑将其相关的服务,甚至服务供应商在名单内剔除,详情载于附录D。

如有任何查询,请以电邮联络我们 (GPCS-Admin@digitalpolicy.gov.hk).

表列供应商及其服务的资料载于:https://www.digitalpolicy.gov.hk/sc/our_work/digital_infrastructure/industry_development/suppliers/supplier_list.html

相关连结

有关其他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的资料,请到政府物流服务署网站参阅「有采用常用货品和服务供应商名册的政府部门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