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科技的采购与合约
数字政策办公室协助政府各决策局及部门在最佳的成本效益下,采购资讯科技的产品及服务,及就有关采购提供建议。
过去三年,通过中央统筹及供应商名单表列安排的采购合约总值如下:
财政年度 | 资讯科技产品 | 资讯科技服务 |
---|---|---|
二○二一至二二 | 6亿6,500万 | 11亿4,400万 |
二○二二至二三 | 5亿9,300万 | 11亿7,000万 |
二○二三至二四 | 5亿7,800万 | 12亿3,400万 |
经数字政策办公室统筹的服务合约有优质资讯科技专业服务常备承办协议5,数据中心服务常备承办协议2,流动工作间服务常备承办协议6 及提供Wi-Fi服务常备承办协议2 。
有关各承办商的资料,可参阅承办商清单。
此外,数字政策办公室亦就政府采购资讯科技产品及公共云端服务,分别提供“向政府决策局及部门供应资讯科技产品”及“向政府各局及部门供应公共云端服务”的采购安排。
政府内部资讯科技项目外判
政府的资讯科技外判政策,主要目的是增强提供资讯科技服务的能力,加快资讯科技方案投产,并藉以建立一个具规模的市场,推动本地资讯科技业进一步的发展。
T-合约
为支援政府的资讯科技措施的发展及维修保养工作,数字政策办公室透过设立和管理供决策局/部门使用的“个体聘用”合约(即「T-合约」),协调政府内部的资讯科技合约人员服务。藉著采用T-合约,决策局/部门可在短时间内从承办商获得所需的资讯科技人员服务。该等承办商均是从公开招标中选出而获批给合约。由于服务/运作需要各有不同,所需服务期间的长短亦因此有所差异。 T-合约除可让决策局/部门迅速获得资讯科技人员的服务外,更令决策局/部门得到最大的弹性安排。
政府批出常备承办协议,委聘承办商为有需要的决策局/部门提供合约资讯科技人员服务。目前的T26合约为期四十八个月,由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起生效。有关各T26合约承办商的资料,可参阅承办商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