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机构ID-CERT(类别九)的详细识别资料:
甲 - 只有在核实以下各项资料后,证书才可确认具有互认资格:
1. 有效时间:
2015年7月11日00时00分至另行公布
2.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根证书":
3.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互认证书签发证书":
4. 证书内的"证书类别名称":
DS ID-CERT CLASS 9
5. 证书内有关《粤港电子签名证书互认证书策略》的对象标识符/物件识别码:
X.509 延伸栏位 | 内容 |
---|---|
证书政策 | 政策OID[2] =2.16.344.8.2.2008.810.2.xxxx.x.x |
(请注意,在物件识别码 2.16.344.8.2.2008.810.2.xxxx.x.x 中以"x"代表的最后3个节点会随着互认证书策略版本而变更。)
乙 - 其他参考资料:
1. 联络资料:
地址 | : | 香港葵涌和宜合道63号 丽晶中心B座11及12楼 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 |
联络处 | : | 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 |
电话号码 | : | (852)2917 8833 |
电子邮址 | : | hotline@dg-sign.com |
2. LDAP, OCSP或信息库:
LDAP资料 | : | ldap://ldap.dg-sign.com |
OCSP资料 | : | 不适用 |
信息库资料 | : | http://www.dg-sign.com/chi/index.htm |
3.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的地址及查阅方法 | : | http://www.dg-sign.com/chi/cps_recognized.htm |
丙 - 修订记录:
以下是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过往签发互认证书时使用的“根证书”及“互认证书签发证书”: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根证书":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互认证书签发证书":
(注:请参阅有关电子认证业务规则,或与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联络以获取以上各项更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