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維修
應用系統經驗收及投產後,系統維修階段即告展開。在系統維修周期內,系統的監察及維修工作必須持續進行,以確保該系統的性能及功能符合用戶的業務需求。「系統維修周期指引」內已載列有關的詳細資料。本文件的概要現載列如下:
應用系統的系統維修周期載於下圖:
維修規劃
維修計劃應在計劃結束階段時擬備,並遞交計劃督導委員會審批。維修計劃須詳細列明
- 系統維修周期組織的職責分配;
- 維修工作的程序;
- 系統維修周期所需編製的成品;及
- 供系統維修周期使用的維修資源和設施。
在有需要時應把計劃進行覆檢,並給予適當的審批。
系統護理
為確保系統可以順利過渡,發展計劃推行小組在把應用系統移交維修小組前,應預留一段時間進行系統護理。期間,該小組應進行密集的系統監察及調校工作,以確保系統運作順利及達到用戶議定的水平。
系統監察及調校
應用系統運作的監察及調校工作應持續進行,以確保系統運作順利,並可提高運作效能和效率。如系統性能降至難以接受的水平,或需要加以改善,應緊密監察經選出的部分系統特質,及建議對系統作出調校。
系統維修周期階段
在系統維修周期內,若接到系統出現問題的報告、改善系統的或特別的要求,系統維修工作即告展開。每項系統維修工作須經過以下四個系統維修階段,而每個階段均有指定的工作:
系統維修周期的階段 | 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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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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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影響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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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階段-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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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階段-推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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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停用
應用系統停止使用時,系統維修周期也告終結。系統停用指現行的系統因停止運作或被新系統取代,而不再被使用。系統停用過程應妥為規劃,及須詳細訂出所採取的步驟。
系統維修周期的成品
在系統維修周期內編製的成品包括:
- 維修計劃;
- 更改要求表格;及
- 控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