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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条例》下的附属法例

  1. 《电子交易(费用)规例》(第553A章)

    本规例列出《电子交易条例》下各项申请须缴付的费用。

     

  2. 《电子交易(豁免)令》(第553B章)

    根据条例第11(1)条,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常任秘书长可基于运作、技术理由或涉及性质庄严的事宜或其他理由,在宪报刊登命令,指明某些条例豁除于第5、6、7及8条的适用范围之外。